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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网获悉,4月30日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公告称,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刚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副总经理陈刚先生的儿子陈佳楠先生曾于2024年4月9日至17日买卖过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未形成获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佳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股。
根据陈刚先生父子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陈佳楠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致,本次交易是陈佳楠先生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陈佳楠先生交易前未征询陈刚先生的意见,陈刚先生也未告知陈佳楠先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也并非陈刚先生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况。
在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称,陈刚先生父子在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中承诺:本人及儿子陈佳楠先生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