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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有市民反映,6月7日,市北区大港街道电话回复本人说,单个业主不能要求业委会在使用小区公款采购时,公示供货商和施工单位。
6月13日,市北区官方解答如下:
经落实,银河山庄小区于2022年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对小区三个出口的人行门进行了更换。改造完成后,小区人行门多次遭到人为破坏,无法正常关闭。因非产品质量原因,不在改造保修范围内。居民对此多次向物业、业委会反映出行不便。
为此,小区业委会依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于2024年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就人行门更换等问题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在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更换了小区人行门。非由物业实施。
后续业委会将根据工作职责,按照《银河山庄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对小区人行门更换等管理事务进行公示。
下一步也将继续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引导各方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达成共识,集中反映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解决好小区自治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