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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网获悉,5月13日“对即墨市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的营销公告“发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即墨市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4月20日,该债权总额70,526,353.23元,其中债权本金49,290,000元,利息21,236,353.23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债务人即墨市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现青岛市即墨区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8日,股份合作制,住所地位于青岛即墨市庄头街1号26户,法定代表人苏家付,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塑钢门窗制作加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该债务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即墨市朝阳路188号土地及在建工程,用途为住宅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面积28,916㎡。债权已诉讼确权并以进入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