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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网获悉,6月4日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发“关于利润分配及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经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以本公司2024年单体审计报告中未分配利润为依据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金额为2633204508.79元人民币。
其中西藏络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792%,利润分配金额为152515205.15元,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以现金分红的形式直接派发给西藏络优;
华青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1.095%,利润分配金额为2156726152.92元,折合300639292.00美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64283766.12美元,其余注入资本公积;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303%,利润分配金额为323963150.72元,折合45159211.40美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4677164.70美元,其余注入资本公积金。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后,华青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上升至84.3073%,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上升至12.6636%,西藏络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3.0291%。上述变更事项已于5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同意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设立,并免去相应监事的职务,同意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上述监事变动事项本公司已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在影响分析部分,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称——本公司利润分配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不影响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和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在扩大经营规模、开展新业务或进行对外投资时具备更强的资金基础,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上述人员变动系本公司根据国企改革需要,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任命决策。本公司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不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