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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网获悉,6月1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青岛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债权发布营销公告。
债务人青岛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03月20日,债权本金10000万元,债权利息11267.617444万元,其他费用30.08445万元,债权总额21297.701894万元。该公司因在建项目未建成,至今未经营。
以上债务泰隆公司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土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岙东中路511号土地,面积102377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抵押土地地上已建有商务酒店(含地下建筑面积共计50602平方米)已经封顶,债权人对该地上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底,青岛市规划局发布了泰隆国际商业广场-家居、建材商场及商务综合办公楼项目的规划方案公示。
该债务保证人情况如下——
1、保证人乳山泰隆鑫港大饭店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06月16日,住所地为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区世纪大道261-1,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奇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青岛华泰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宫文红、于洋、潘奇舟、张云警。公司现经营范围:酒店管理。
2、保证人潘奇舟,住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兴园路34号2单元503户,系泰隆公司股东之一。
3、保证人张云警,住址:308国道202号,系泰隆公司股东之一。
青岛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日,注册地青岛市城阳区岙东中路511号,法定代表人宫文红,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该公司股东信息情况如下——股东马臣出资3000万元、潘奇舟出资1750万元、张云警出资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