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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有市民反映,购买平都壹号院四期开发商签不了合同也不给退钱。
10月31日,平度市为民热线服务中心热线受理科答复如下: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东阁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您的房屋因建设单位已办理抵押,尚未解除抵押登记,导致暂时未与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经对接,建设单位答复买卖双方已签订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对于退款事宜未有明确的约定,现您提出退款申请,公司负责人尚未签字确认,需通过退款申请,该款项方可退款。
工作人员已督促建设单位协调推进化解进度,安排专员主动与您进行协商,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问题早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