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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网获悉,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青银罚决字〔2025〕2号、青银罚决字〔2025〕3号。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六项违法行为: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对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9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袁某波(时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对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